終審法院本月31日(大除夕)當天,將開庭審理律政司就高等法庭批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的上訴及臨時羈押令的申請。
終審法院會在下周四(即31日)的早上,處理律政司就法庭保釋決定的上訴申請,以及律政司要求在終院就上訴申請作決定前,頒下臨時羈押令,再次將黎智英還押。
黎智英周三獲高等法院原訴庭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條件包括交出1000萬元保釋金,三名各10萬元的人事擔保,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除報到或聆訊外不得離開住所、不得離港、不可與外國官員或機構見面、不可接受訪問、及發表公開意見或在社交媒體發貼文等。
黎智英今日聖誕節首度向警方報到,是獲准保釋候審之後第一次到警署報到,大約下午3時許,黎乘坐其私家車到九龍城警署報到。約數分鐘後,黎智英手持一箱文件離開警署。